► 前情回顧:駐澳辦之職務
實際上,中華民國外交部駐澳專員的設立目的,在於引渡逃匿澳門的戰犯及接收在澳產業。當駐澳辦成立後,按其章程第一條「外交部駐澳門專員辦事處辦理本國與該地交涉事宜,及外交部所規定之其他事務」,將在澳工作事務劃分兩種:外交領事事務(主要)以及特殊事務。這些事務擴展了駐澳辦的工作性質,也是駐澳辦在澳最為突出的工作。
► 駐澳辦之發展(上)
自1949年後,駐澳辦的各種特殊事務都與「反共」、「反攻」牽上關係。它的勢力起落也就是國方在澳門勢力發展的縮影。在50年代初期,駐澳辦的勢力達至頂峰;後於50年代末開始衰落,60年代中期正式終結。
駐澳辦的衰落,與澳門的地緣政治關連甚廣。澳門是國共攻防的一環,由於與廣東接壤,澳門的糧食一直都依賴廣東輸送供給。共方控制廣東後,也常藉輸送水糧拉攏民心。同時,國方也不計成本地從臺灣運來各種食糧與之抗衡。 另一方面,國方特務一直透過澳門進入大陸進行爆破、遊擊等行動。對澳門政府而言,數百年來維持自治的首要條件是必須與北面的中國政權保持非敵對關係;但是,由於母國葡萄牙與中華民國亦有邦交,澳門政府因而只能採取折衷雙方的策略。
國共雙方的持續攻防使共方逐漸取得優勢。1958年,澳門政府禁止慶祝駐澳舉辦雙十國慶,便是標誌之一。當國方準備雙十國慶時,共方派人擬予阻止。表面上,澳門政府是為了維持治安而避免雙方發生衝突,因而予以禁止慶祝雙十國慶;但實際上,澳門政府是要在狹縫間尋找存續之道。因此,即使母國反共,澳門政府則為了「生存」而不得不向共方靠攏。
國方形勢每況愈下。從60年代開始,駐澳辦開始籌辦「救護忠貞人士社團」,用以救助國方的社團及黨員。國方認為,葡萄牙是反共國家,但澳門政府卻與之相反。澳門政府不但不反共,反而恐共,並相繼迫害國方旅澳人士。 例子一,迫逐「反共」居民:1963年澳門政府拘捕6人且帶去大宗文件,由駐澳辦保釋。後來,6人經香港赴臺灣,被扣留之文件皆不發還,同年總共驅逐9人至臺灣。 例子二,交予共方「反共」人員:同年以羅德光為首的七名國民黨特務潛入廣東水域被中共發現,七名特務逃至澳門。國共雙方皆向澳門政府索要七名特務,國方透過駐澳辦及駐葡萄牙公使館分別向澳門政府及里斯本政府進行交涉,要求釋放、遣送七名特務到臺灣。而葡方同時亦表明,基於人道立場而不將七名特務交予共方。不過,國方於大陸的多次爆破行動皆與國民黨特務有關。在共方的壓力下,葡方同樣不能輕易將七名特務遣送到臺灣。因此,葡方將七名特務暫押於澳門,同時請國方先行停止特務行動,以緩解澳門政府的尷尬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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