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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僑.哲錄】君好,〈中華民國外交部駐澳門專員辦事處初探〉(二)


► 前情回顧: 何為「駐澳辦」?

  中華民國外交部駐澳門專員辦事處(以下簡稱駐澳辦),是中華民國於1950年在澳門設立的一個非正式駐外機構。它起源於1945年「駐澳門專員」一職的設立,並至1965年宣告結束。在這二十年期間,駐澳辦的興廢也成為了中華民國勢力在澳發展的一項註腳。

► 駐澳辦之職務   實際上,中華民國外交部駐澳專員的設立目的,在於引渡逃匿澳門的戰犯及接收在澳產業。當駐澳辦成立後,按其章程第一條「外交部駐澳門專員辦事處辦理本國與該地交涉事宜,及外交部所規定之其他事務」,將在澳工作事務劃分兩種:外交領事事務(主要)以及特殊事務。這些事務擴展了駐澳辦的工作性質,也是駐澳辦在澳最為突出的工作。

  以下茲列舉駐澳辦多年來曾執行之特殊事務:

(一). 辦理出國護照 (二). 收購總理故居 (三). 救濟流亡澳門軍民 (四). 慶祝國慶 (五). 救護忠貞人士社團 (六). 反共人員暗下經由澳門進入大陸

  就(一)、(二)項而言,它們與駐澳辦的工作性質變化並無重大關係,故此不論。但是,以下四點卻是駐澳辦工作性質顯著改變的表現,這種改變與當時的政治環境牽連甚大。

  1949年,中國共產黨基本上已奪取政權,建立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在當時國民政府反攻大陸的政策下,成為反攻基地之一。駐澳辦因而增加眾多帶有軍事、政治性質的工作。 第(三)項即駐澳辦人員協助在陸的國民黨員或軍隊經澳門離開大陸,前往臺灣;或是協助滯留在澳的軍民。

第(四)項源自1946年起,「駐澳門專員」之例行公事。(包括舉行酒會、招待當地政府官員、社會名流,澳門總督亦應邀參加。)直至1958年,澳門政府禁止慶祝雙十國慶,並以維持治安為由發表文告,限制舉辦此一慶祝活動。後來,駐澳辦只能改以週年紀念的形式舉行活動。

第(五)項,當時澳門政府對一些「反共居民」及「反共人員」施行驅逐或將之移交至中國共產黨。駐澳辦作為國方代表,則針對此一行動進行多方交涉。

第(六)項則是駐澳辦配合從臺渡澳的「反共人員」進入大陸;國方再利用中華民國陸軍部隊在陸的殘餘勢力作為內應,從而指揮並進行反共遊擊戰。

(待續,以上內容僅代表投稿者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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